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你好,我想咨询一下2013年2月我的一个朋友让我写一个借条给他认识的人借了十万块钱,借条上写的借款人是我,担保人是我的朋友,钱实际上也是由那个人直接给了我的朋友我没有参与其过程,他们之间也有谈借款利息,并且利息从2月份一直到2013年的11月份都由我的朋友正常支付给那个人。
但是12月我的朋友由于资金紧张到现在还没有及时给那个人支付当月的利息。
那个人现在就来找我说要将我的房产进行保全,我们夫妻俩只有这一套房子,我想问一下,他可以要求这样做吗,法院会受理吗?(我的朋友当时也有给我写一份保证书,上面写这十万元的还款有他来负责,而且由此产生的纠纷也由我朋友全部承担。
要是那个人起诉我,那这份保证书有效吗?)恳请指点,我都[泡泡: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