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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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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0296什么是编号?

宅基地纠纷!

我家和另一家(乙方)签定了宅基地交换协议。双方均还未领到土地使用证,也未办理过户手续。

后来乙方说不换了,我家同意了。我家让乙方把协议撕毁,乙方说已经撕了,但是没有当我家的面撕,不确定乙方有没有撕毁。

请问,未过户交换协议生效么? 现在我家应当怎么做? 若乙方不予配合呢?

咨询者:fa178272湖北
[咨询时间:2011-02-20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万隆律师
[地区:湖北-黄冈市
手机:13409941975
积分:2332
]
回答时间:2011-02-20 09:38
万隆
双方可以签署补充协议,写明新的约定事项即可。
李雪梅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904268899
积分:42482
]
回答时间:2011-02-20 10:17
李雪梅
协议是生效的。如果现在只担心将来对方以未毁的协议有说法,你们可以要求对方写一份保证,证明原协协议已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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