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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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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7920什么是编号?

关于遗产继承

兄妹4人,三个男孩一个女孩,有一户房子,房子是老太太的名字,老四离婚一直跟老太太一起住,后来老太太去世,老四自己一直住在那个房子里,现在老四得了癌症,不久于人世,现在他想把自己儿子户口迁到自己名下,死后把房子留给自己儿子,请问这合法吗,如果不合法,该由谁继承?三个男孩,老三已经去世,就剩老二和小妹。

咨询者:fa174946辽宁
[咨询时间:2011-02-15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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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刘跃坤律师
[地区:上海-闸北区
手机:18201808898
积分:2319
]
回答时间:2011-02-15 09:21
刘跃坤
不合法,老太去世若无遗嘱,房子应由兄妹4人共同继承。老三去世,其份额由其妻子或子女继承,皆无,可由其余3兄妹继承。老四只能将自己部分由儿子继承。
李丹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940998322
积分:1490
]
回答时间:2011-02-15 16:23
李丹
老三的子女及剩下三个子女可以要求分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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