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我因挪用公款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刑期起止为:2001年1月22日——2012年1月21日,减刑后于2009年10月31日刑满释放,我现在要开一个独资的贸易公司,注册资金为50万元,请问我有担任法人和董事的资格吗?我比较着急,敬请能早日回复我的问题,因公司的名称已经核实完毕,就等着交钱领执照了。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