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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先动手,我打伤对方应付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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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7148什么是编号?

对方先动手,我打伤对方应付何责任

因为对方在本人营业地骂人并拿砖要打架,被我打成轻伤,应付那些法律和赔偿?请给予帮助。

谢谢回答。

咨询者:fa173880河北
[咨询时间:2011-02-13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杨云龙律师
[地区:广东-中山市
手机:13823922966
积分:429
]
回答时间:2011-02-13 22:33
杨云龙
您好! 1、您所咨询的问题,关键是要看您是在什么情况下将对方打伤的,如果对方正在实施不法侵害时,您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而导致对方受伤的,虽然达到轻伤,也属于正当防卫,而无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2、如果情形是相反的话,则您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轻伤),根据法律规定,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当然受害人有明显的过错的话,则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如果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刚才所讲的是刑事方面的责任,除外含有对方经济方面的损失,也要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回答

1
王献锋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
积分:5463
]
回答时间:2011-02-14 11:47
王献锋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对方伤残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医疗、误工、护理、营养住院伙食补助等费用。对方有过错的可以在刑事部分减轻对致害人的处罚,民事部分可以减少赔偿责任。
如果对方是在对你实施殴打的过程中,你对其采取的防卫措施,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的属于正当防卫,则不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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