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难!打官司难!民告官难!民告大学更难!
关系网干扰两级法院判案
山东省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一个实验室的项目未经过中试和工业化生产实验就造假申请国家创新科技成果、申报专利等荣誉。并 获得国家创新科技成果奖,项目主持人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奖。
在2002年9月25日(与滨州中大饲料集团)签订中试转让合同,中试失败一年后(可查)于2003年10月1日又组织山东的专家对本成果进行鉴定,鉴定通过后并上报山东省科技厅和国家科委,骗取各项科研经费。然后在学校和社会进行了大肆宣传和报道。仅我知道的就有:在2005年春山东舜耕国际会展中心、全国第一届中小企业科技博览会上就有山师大的宣传片、报道、并有主持本项目刘代成的发言。在2006年春、秋两届的曲阜全国中小企业科技博览会上都有山师大的图片宣传和大会新闻发布,有案右查、并有人证,山东省科技厅成果转让科赵庆文副主任。我是通过赵主任认识的山师大刘代成教授。山师大并出版了《粉状大豆磷脂中试生产新工艺的研究》一书。书中的小设备都可日产2吨,我们的设备扩大了四倍还多。
本项目是粉状大豆卵磷脂萃取技术。在2006年12月我代表山东某某某公司同山东师范大学签订了此项技术的转让合同。在第一份合同中没有签订产量,但在筹建中为了定位规模又签订了补充筹建说明,并确定了年产600吨,日产2吨。在设备购置中都是按山师大的要求,按日产2吨的定位购置的设备,有多方证人、证言
经过一年多的筹建,在2008年的下半年进行了3次试车,3次失败,并进行了3次改造。这三次改造都是在转让方的同意下找的社会专家改造的。开始山师大说总投资200多万元,最后总投资700多万元。最后日产只几十公斤,并各项技术都不过关。本项目的主持人一直都在场,无计可施。
从筹建到现在历时四年多,从直接投资的700多万,到后来的借高息还贷,现在总投资都滚到私人融资公司,已经直接损失了1000多万元,并且这些钱都是借的高息真正到了厂破人亡、天天有人逼债的地步。
在2009年的4月8日我们在枣庄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打起了官司。第一审3次开庭,枣庄中院多次去省高院请示。历时18个月在2010年的8月15日才一审判决。结果是把所有特殊的设备及库存物质(打有的5、6、7、8折)总作价289万元判给我们原告。只赔408万元的部分损失。我们不服一审判决并提起向省高院上诉。省高院开庭一次后经过3个月的时间,现通知我们此案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枣庄中院重审。在高院开庭后我们的律师就见山师大的领导去省高院找人说情。本案一切建设实物都在,事实清楚、毫无悬念,这本是一桩实实在在的科技造假案。试想,此案已经拖了2年的时间本来就把我们拖死了。我们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为何判不了呢?为何又把皮球踢给了枣庄中院呢?这是我们最期盼法律公平、正义的地方。在这里不难看出山师大的关系网起了多大的作用,省高院接受了山师大的请托。一是采用了拖的战术,二是让枣庄中院作出有利于山师大的判决。
在2010年10月4日山东法制报头版头条并作了长篇报道。我一介草民、小企业主怎和山师大相比。由于山师大级别高,关系网大,在此案的审理中一直干扰着司法公平、正义的判决。
望哪位领导能在百忙中为关注司法的公平和社会的正义伸出援助之手,弄清本案真相、为民作主。如果造成冤案我们将死不瞑目。
获得国家科技成果创新奖和国家专利的项目转让,如果省高级法院采信山师大做实验的说法,裁定发回枣庄重审,不就太荒唐了吗?
山东省某某某某公司
受害者
201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