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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的黄昏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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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5712什么是编号?

婆婆的黄昏恋

我公公去世两年多了,婆婆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离休老干部,每个月有退休金,两个人想在一起过以后的日子。

我和丈夫并不反对,只是婆婆坚持要把老爷子接到我们为她购置养老的房子,我和丈夫经济条件很差,现在的房屋贷款还在每个月供一千多块。

如果这时候我们强行收回给婆婆的那套房子,是否可以?产权是我丈夫的名字,毕竟老爷子本人是有住房的。

另外,这期间,我们是否还需要支付赡养费?

咨询者:fa171409吉林
[咨询时间:201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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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喻利琴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911674054
积分:4819
]
回答时间:2011-02-11 10:14
喻利琴
房子是你和你丈夫购买的,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你们可以收回,但是从道德人情上讲最好不要强行收回。尽量协商吧。你们需要支付你婆婆的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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