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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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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5048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

我于2011年2月5日晚十点钟在省道上正常行驶,当时没有路灯,一辆电瓶车横穿马路,我看到时,已经刹不住车了。

只好打方向盘,把骑电瓶车的人刮倒,医院确诊为肌肉戳伤。

我能付多少责任?我交了抢险。

咨询者:fa171194山东
[咨询时间:2011-02-09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宋晔明律师
[地区:山东-东营市
手机:13705464031
积分:1332
]
回答时间:2011-02-09 21:45
宋晔明
由交警进行责任认定,然后根据责任大小赔偿。若伤情不十分严重的话,交强险就够了。
蒋彩侠律师
[地区:河北-廊坊市
手机:15832651771
积分:4194
]
回答时间:2011-02-10 10:38
蒋彩侠
先有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责任,剩下的按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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