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男性朋友自己做生意周转不灵2009年8月向一个女性(她也做生意)借了一百多万元,期限是一年,写了借条,当时那个女的问我朋友要了空白支票,她知道账户内没钱的。
由于生意不景气,没资金归还,我朋友长得不错,那女的很难看,她看上了我朋友,就用那支票来要挟他跟她好,否则就去经侦支队告他诈骗,这个是否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