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不合法。延长工作时间也不合法。可以进行诉讼,但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例如工资条,门卡等证明你在那里工作的证据。
打工前老板说要压10天工资,但没签订任何合同。
我干了15天左右,老板规定工作时长为12小时,事实每天都超过了12小时,并且不给额外加工资。
我想辞职,老板说要找到顶替的人之后,我才可以离职,但是每每有人来应聘,老板也迟迟不收。
到现在我工作了41天,身体已经不能支持再干下去了。
老板只给我开了一个月的工资,还欠我11天的工资,老板说来人顶替了,才会给我那11天的工资,这种做法合法吗?如果通过法律途径和他打官司是否会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