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事情是这样的,因为我的母亲去世的很早,和父亲的关系不好。
所以从很小开始我就和外祖父母一起生活。所以从很小开始我就和外祖父母一起生活我的外祖父母一共有四个儿女(包括我的母亲)。
现在,外祖父母想把名下的两栋房产留给我,想问问关于‘遗嘱’应该怎么写才算是合法的?是否需要老人的其他儿女签署一份‘自愿放弃房产继承’的类似证明?如果不签的话,将来发生遗嘱纠纷的时候,法院会以什么为准进行判决:是遗嘱优先还是法定继承顺序?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