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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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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4598什么是编号?

关于“遗嘱”的问题

您好!

事情是这样的,因为我的母亲去世的很早,和父亲的关系不好。

所以从很小开始我就和外祖父母一起生活。所以从很小开始我就和外祖父母一起生活我的外祖父母一共有四个儿女(包括我的母亲)。

现在,外祖父母想把名下的两栋房产留给我,想问问关于‘遗嘱’应该怎么写才算是合法的?是否需要老人的其他儿女签署一份‘自愿放弃房产继承’的类似证明?如果不签的话,将来发生遗嘱纠纷的时候,法院会以什么为准进行判决:是遗嘱优先还是法定继承顺序?

谢谢。

咨询者:fa170580北京
[咨询时间:2011-02-08
悬赏分:
解答数:5]

最佳答案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1-02-08 20:32
董杜骄
你外祖父母可以分别立自书遗嘱,并且签字确认。以后诉讼时提交给法院作为证据。也可以MSN: catmouse1972@hotmail.com随时沟通。
敬业诚信,心中无恶即无苦。

回答

4
李雪梅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904268899
积分:42482
]
回答时间:2011-02-08 21:10
李雪梅
遗嘱优于法定继承。只要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老人的财产,无需其他子女的同意。
武云飞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1179637
积分:20451
]
回答时间:2011-02-08 21:30
武云飞
答:外祖父母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无需他人认可或做放弃证明。
梁洪亮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910568195
积分:234
]
回答时间:2011-02-08 23:04
梁洪亮
您外祖父母直接立遗嘱就可以,公证一下最好,不需要他们的其他子女出证明。
袁丽萍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8611943978
积分:4691
]
回答时间:2011-02-09 22:35
袁丽萍
由你外祖父母立遗嘱写清楚他们的意见即可,无需其他子女签署任何证明或声明;为避免日后就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发生争议,最好通过公证方式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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