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63947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

本人姓李,在2011年1月份,本人求(没给车费)朋友的车去县城接人,陪同我的共4人(朋友),接到人以后就一起喝了点酒。

吃完饭我就在县城留宿,然后他们3人开车回家了,回家路上因车速过快和酒后驾驶出了车祸。

整个车都翻了,(路上无车辆和行人)导致车内3人全部受伤,司机腰部受伤(轻微),副驾驶头部受伤(轻微),后排座颈椎受伤(重伤)。

我想问一下如果后排坐的人追究法律责任,我是否有责任,要承担多少法律责任。

本人在这里先感谢各位的帮住。本人在这里先感谢各位的帮住谢谢。

咨询者:fa169765辽宁
[咨询时间:2011-02-06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焦守弘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89250167
积分:4701
]
回答时间:2011-02-08 19:45
焦守弘
本案应由驾驶员和车主承担责任,你无过错,无需承担责任。
李丹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940998322
积分:1490
]
回答时间:2011-02-15 16:51
李丹
没有责任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