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朋友,你好,对于你的问题,我做一简单回复。首先,定金本身就具有惩罚赔偿的功能,因此,你只能二者选一为之,你做一比较,如果损失超过定金数额,你就选择赔偿,否则,你就选择索要双倍返还定金。这样的官司打起来并不复杂,但涉及到的是法律问题,我建议你还是聘请律师为好,律师不会按40万为标准计算代理费。费用是你和律师协商来定的。
11月23日看中了一套抵债楼,和对方签了定金协义及定金收条,定金10万元。
对对方楼号是24号楼2单元202号。对对方楼号是24号楼2单元202号1月末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办手续。
去到后才发现他和别人已经签了合同。去到后才发现他和别人已经签了合同他说还有一套23号楼的,我看了没太满意就让他便宜卖给我,他不肯,第二天就卖给了别人。
我很气愤让他要么赔偿我要么再给我弄套差不多的房子,他没做到说给我一万元的补偿,我当然不肯。
因为这两个月之间房价每平涨了四五百元。因为这两个月之间房价每平涨了四五百元我是给老人买的。
为这事爸妈上了很多火,本来昐着新房子过完年装修结果房子没有了不说房价还涨了很多。
我签协义的时候有中间人而且他懂法的,他和卖房子的是亲戚和我是同事,他也很气愤他也赞成我打官司。
对方经济条件很好。对方经济条件很好请问我打这官司能百分百赢吗?我需要准备什么?我要请律师吗?房子总价40多万吧。
我要支付多少律师费?而且我还在这小区买了车库,后来给退了。
我是不是除了要双倍的定金返还还应该要附带的损失赔偿?这样的官司好打吗?会不会很麻烦?我的问题太多了麻烦律师朋友了,请您帮我好好分析分析,尽早给我回复,您回复了我就要上法院起诉他了。
拜托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