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孩子的妈妈 ,孩子现在四岁,孩子不认识她爸爸,离婚理由就是对婚姻和孩子爸爸很失望,再加上他动手打我,性格完全不合;真正在一起过日子没两个月.他非常自私只顾自己,没在我和孩子身上花半分钱实在不想再生活在一起了。
孩子是我一手带大的,我坐月子在医院没人照顾没满月就住旅馆回娘家,在家带孩子一年都没上班经济还是困难,零花钱还是我爸爸妈妈给,想想就残酷,那时孩子一岁不到我就想着离婚,双方都没答应,我的心软一直拖到今天.我们家也实在接受不了这种所作所为……
三年就是我和孩子度过,去年大年三十孩子爸爸到我娘家说好话强制性把我和孩子骗回他家过年,可想我的心有多么软弱,于是我苦苦闷在他家呆了一个星期不到就又回到娘家,我爸爸妈妈到我不开心要我把房子给买到我们孝感离爸爸妈妈兄弟姐近可以相互照顾.房子是今年三月十五日买的;房子的共十三万,他才出六万,其他都是我出的.所以我想问这样的情况孩子和房怎么处理?房给到孩子我来养,那孩子必须改姓和他家就每任何关系?可怜孩子在她影像中根本就没爸爸存在.我孩子在生病时我一个人日日夜夜不睡觉陪同孩子大家都看在眼里,而我自己也住院两次,深圳是我同学照顾,在老家是我妈妈照顾.想想我真的残酷,早离早算.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