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工程建筑 > 

协议解答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63423什么是编号?

协议解答

我于2010年7月8日签订了一份内墙粉刷施工协议,协议约定工程质量按甲方要求施工、结算按工程实际面积乘每平方米清工人工费、付款方式:进工地须由甲方给付乙方工人生活费二千元,干一层付一次款,不能拖欠。

而我方进入工地施工至2010年7月21日在我方强制性停工下才给付工人生活费贰仟元,由此在我方对甲方的付款能力产生怀疑的情况下退出了施工工地,这时我方已产生施工工日81个,乘每工日120元,共计9720元。

请问我方在这种情况下退出工地算不算违约,所发生的费用该怎么算。

在什么部门解决比较合理?

咨询者:gsbylxz甘肃
[咨询时间:2011-02-04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刘磊律师
[地区:甘肃-兰州市
手机:13659431285
积分:2228
]
回答时间:2011-02-07 16:41
刘磊
推出工地要给予对方履行时间,一般在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