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社在办理一棵黄桷树移植手续过程中遇到点问题,希望律师专家们能
帮忙解决一下,现将问题叙述如下:
六十年代我社有两家家农户,是兄弟关系,哥哥在我社种植了一棵
黄桷树,八十年代种植黄桷树的这家农户就搬迁出了本村,在本村的承
包地已退,户口已经迁出。二十多年过去,这棵树已成苍天大树,为了
本社的集体利益现需要移植这棵黄桷树,在办理移植手续的过程中遇到
点麻烦:原种植这棵树的人已搬出本社,政府将此树的产权划为集体所
有,在办理移植手续时种植这棵树的兄弟两反对(理由是:这棵树是他
们家了风水,移植了他们家有祸),林业本门没有给予批准移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七条: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
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城镇居民和职工在自有房屋的庭
院内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
请问各位律师朋友们: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七条:农村居民在房前屋
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 树是种植在他家的
侧边,能算森林法中的房前屋后么?
2、树是种在村的非耕地(集体的)上,能算是他私人的么?
3、他本人早已不是本社人员,这棵树的所有权能是他个人的么?
4、政府本门已将树的产权给了集体,我社站在集体的角度为了集
体的利益去办理移植手续,林业部门因个人利益不给予批准、我社该怎
么办?
5、最重要的是这棵树的所有权到底是集体所有还是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