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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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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1761什么是编号?

合同纠纷

你好,我想咨询下,由于买卖我和对方签订了供货合同,对方付了一定数额的预付款同时双方谈妥在我方产品交付1个星期内付清尾款。

可时间过了快4个月,对方一直以产品质量有问题为理由拖欠尾款。

在第二个半月的时候对方还没付尾款时,我方已停止对其售后行为,要求对方付清尾款后再提售后。

现在我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会怎么样?中国是否有动产交易法规定在对方未付清余款前,所供产品所有权仍然属于供货方么?在不经过任何法律的途径下,有权收回其产品,是不是有这会事。

咨询者:fa166947四川
[咨询时间:2011-01-2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韩明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8920580866
积分:8627
]
回答时间:2011-01-28 10:59
韩明
根据我国物权法、合同法等规定,如果你们在合同中约定了所有权保留的条款,即在对方付清全款以前,所有权并不转移。法律对你在货物上的所有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则货物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但即便是你保留了货物所有权,但对方是有合法占有权的,你也不能不经过任何法律途径就收回。
严亨春律师
[地区:四川-达州市
手机:13547251888
积分:8879
]
回答时间:2011-02-02 10:38
严亨春
货物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你可以协商收回产品,如果不行,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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