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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物被盗,出纳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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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1536什么是编号?

公司财物被盗,出纳有责任吗?

我是一家单位的出纳会计,平时负责单位现金的收付。

单位没有保险柜,每天下班前,如果我手上有大额的现金就会存进银行,只留一部分备用金带回家,第二天再带过来。

2010年12月底,我将4900余元备用金带回家后,当夜家中遭窃,备用金及自己家中现金均被盗走(警察来勘察过现场,也留了口供)。

现公司要求我赔偿这部分被盗现金,请问,我应该负担这赔偿责任吗?

咨询者:fa166659江苏
[咨询时间:2011-01-27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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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01-27 15:41
殷国丰
将公款带回家中存放,违反会计制度规定,你是有责任的。但单位财物保管制度混乱更是主要原因,单位才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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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勇律师
[地区:山东-潍坊市
手机:13805366981
积分:248
]
回答时间:2011-01-27 16:35
张建勇
公司有责任,你也有责任,完全让你赔偿不行,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5530
]
回答时间:2011-01-27 20:56
应当负有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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