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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架派出所处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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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61108什么是编号?

关于打架派出所处理的问题

事情是这样:在10年8月的时候 我和朋友与人发生冲突 双方均受不同程度伤害 经鉴定 双方都是轻微伤 在刚发生冲突的时候 对方把我朋友打伤 我随即报警 就在我们等待警察过来的这段时间内 对方又与我朋友互殴起来 后来对方又叫来两人对我朋友进行殴打 现在事情过去好几个月了 一直未能协调成功 派出所认定是我挑事在先(在这次事件以前,对方曾把我打伤,后经过私下协商进行赔偿解决,并在派出所签字。这次遇到对方后 我要求对方就上次那件事进行口头道歉,对方不肯 于是双方互打起来) 让我赔偿对方五千块钱。我觉得这事双方都受了轻微伤 属于互殴 派出所只是让我单方赔钱不公 于是一直未同意 派出所那边总打电话 说如果我不给钱 就把我和我朋友拘留 我想请问的是:

1、这种情况派出所单方针对我们的做法对不对

2、派出所在当天录口供的时候扣押了我们一部手机和身份证 派出所有权这样做吗?

3、派出所在录口供的时候违规操作 没有遵循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在场进行录制 只是1个人单独对我和我朋友进行口供录制 并且对我朋友有逼供行为 如果不按他们的说法进行录制 就不让我朋友走 我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4、如果派出所只是拘留我和我朋友 我不服的话进行行政诉讼,在这期间 可以申请拘留暂不执行吗?

问题比较多 希望各位专业人士能为我详细说说 万分感谢~

咨询者:fa166067河北
[咨询时间:2011-01-26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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