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非法套现恶意透支这些概念的一个具体应用不太清楚,请各位前辈指教,谢谢:
具体内容:比如a有一张额度8000的信用卡,第一个月花掉4000,因此第一个月账单为4000元,信用卡额度还剩下4000元,于是a在账单日和最后还款日期间,将信用卡剩下的这4000元给朋友b的支付宝充值,此时信用卡额度为零,然后a用自己的淘宝号建立了一笔交易,价款4000元,然后再通知b买下并付款(付得款就是上面说的a给b支付宝账户冲的4000元),最后完成交易,a将支付宝上的4000元再通过支付宝提现到借记卡,然后取款再去信用卡银行还上本月4000元的账单(还了之后可用额度为4000)。
请问如此操作是否非法?如果a与b之间有真实交易(交易了一台市价4000笔记本或者一张糖纸)这又是否非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