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的皮卡车发生车祸,跟一辆摩托车相撞,两车都有损坏,对方驾驶员轻伤住院。
目前事故认定书没下来,我已经垫付了15000医疗费,对方没有出示任何治疗发票。
还要求继续增加金额。还要求继续增加金额双方无法协商,交警部门说需要对方同意,才能提车修理,请问有这个规定么。
目前这个情况。目前这个情况我有这个责任需要全额垫付他的医疗费用吗?这种情况,我要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