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
一辆搅拌车(司机为谢士)和受害者骑的电动车同一方向,搅拌车为了避让对面超车过来的一辆小轿车(李华)方向盘打过了,把受害者挤压死。
交警责任认定情况:
搅拌车负主要责任,小轿车负次要责任,受害者不负责任
保险情况:
搅拌车挂靠山东的一贸易公司,名义车主是盛勇,实际车主是四个兴国人,保险也是在山东购买的。搅拌车的交强险在出事前几天过期了,交强险是在出事第二天补买的,但搅拌车有购买商业保险(100万)。次要责任(李华)有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平安保险(具体多少的不清楚)。
我家情况:
受害者为在校初中生,在镇上租房子住,父母常年在外务工,无农业收入,像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按照城镇户口理赔,如果按城镇户口理赔我们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像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如何赔偿这两司机?这两司机能得到保险公司多少赔偿?
如果受害方不肯谅解肇事者,他会判多久的刑?
如果走法律程序,受害方将起诉的将是五方(两个车主、一个司机、两家保险公司),这个到结案的时间大概要多久?如果是几个月,受害者在殡仪馆冰冻的费用将由谁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