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工作单位有纠纷,向上级机关信访,且对上级机关的回复不满,回复中说不满意三十天内可以再向上级申请复核,这时准备第二次信访,第二次信访前和单位先协商了一次,单位愿做出让步,我也不想信访了。
我现在问题是:如果工作单位过段时间又不履行现在的承诺,会不会造成,我错过了三十天申请二次信访的时间造成不能信访,或者造成我错过时间,不能够申请仲裁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