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签订一个12月1日至2月1日的短租合同,入住后发现,房屋是二房东重现隔断,且正在装修,气味很大。
重点是合同上注明的衣柜、网络等都没有提供,网上广告注明的洗衣机也没有(这个我疏忽没有写进合同,但有他们广告截图)!问题也拖了一周没有解决!这算不算房东违约?我想要搬走终止合同我负违约责任吗?具体我应该怎么做?会有哪些损失或者能否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