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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房产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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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759什么是编号?

有关房产的归属

你好,我是广东的一位市民。你好,我是广东的一位市民现在我(我和妈妈爸爸妹妹)全家住的一套房子发生归属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我外公,在还在世上的时候,把这间房子,就是我们现在住的这间给了他的弟弟,但是他的弟弟不知道有这回事,在台湾也去世了,没有妻子,没有继承人,所以我的外公就把这间房子的代理权给了我妈妈的姐姐,那请问,现在这种情况,这间房子的归属权是属于我妈妈,还是属于我妈妈的姐姐的呢?那我们怎么要回我们的房产证呢?谢谢。

(注明:这间房子是建设银行赔的,因为这是他们以前拆迁的,所以还是外公弟弟的名下,所以建行没有给房产证)。

咨询者:binbin71...广东
[咨询时间:2009-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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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谢灿荣律师
[地区:广东-佛山市
手机:13902840371
积分:4346
]
回答时间:2009-04-09 11:23
谢灿荣
赠与未成立,产权仍属你外公,可依继承法规定办理继承.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560
]
回答时间:2009-04-09 11:27
涉及继承的问题。首先,将房子给你外公的弟弟应为遗赠,受遗赠人在知道遗赠后两个月呢未明确表示接收遗赠的,则视为放弃遗赠,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你外公的弟弟知道遗赠但未表示接受的,则房子归你外公的继承人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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