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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预售合同规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当一方权利受侵害,是否也要在有效的诉讼时效两年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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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733什么是编号?

房屋买卖预售合同规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当一方权利受侵害,是否也要在有效的诉讼时效两年内进行?

1.房屋买卖预售合同规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当一方权利受侵害,是否也要在有效的诉讼时效两年内进行。

2.诉讼时效是以签定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算起两年?还是以房产证签发日起算两年?

咨询者:tong1317河北
[咨询时间:2009-04-05
悬赏分:
解答数:1]

最佳答案

郭叔平律师
[地区:河北-邯郸市
手机:13832080774
积分:3011
]
回答时间:2009-04-05 09:08
郭叔平
你好: 1.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诉讼时效为2年。 2.诉讼时效既非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也非从签发房产证之日起计算,而是从一方违约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郭叔平 律师 网址:郭叔平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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