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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对新增的面积补交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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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724什么是编号?

是否需要对新增的面积补交房款

张律师,您好!首先感谢您百忙之中为我答疑解惑!我的这套商品房是在07年9月以期房购买的,按照合同房产公司须在08年12月31日交房,但实际交房一直延期到09年3月31日。

以合同中违约条款的规定,对延期三个月以内交房的情况,房产公司每天须按已交房款的万分之一计付违约金。

但最近收到的交房通知中,房产公司非但只字未提违约责任事项,却以实测面积增加为由要求补交房款。

后经我们一些业主与绘测公司了解,增加的面积主要是由于外墙面那三公分的抹灰层,致使公摊面积增加。

绘测公司解释,按规定08年前交房的这部分面积是不计房价的,而08年后交房的须计入房子总价。

对此,我想咨询一下是否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有,像我这份07年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否适用?房产公司是否有转移违约责任的嫌疑?请张律师给予解答,谢谢!

咨询者:crispo28广东
[咨询时间:2009-04-07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周扬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925256812
积分:461
]
回答时间:2009-04-09 18:20
周扬
这要结合你所在地的相关规定来分析。你可以就开发商迟延交房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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