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个朋友他找了一个女朋友两人在一起没多久之后,因为女方得知我朋友并没有和他的前女友分手便离开了我那位朋友,之后告诉我朋友赔偿她2000元精神损失费,如果不赔就叫她的哥哥砍断我朋友的手。
请问这样是不是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如果我朋友报警的话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