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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期间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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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6812什么是编号?

交接期间工资问题

我是由公司强制辞退的,并要求辞退当天做完交接,我的交接内容有固定资产交接,由于当天无法完成交接,交接人在接收工作的同时写上了未实盘店字样,并公司要求我第二天就不要来了,来了也没有工资拿.7天后公司以我没有完成交接为由,要求我重新交接才给赔偿金.

现在我回来做交接,那么我交接期间的工资法律上是否有规定必须要给我呢?

咨询者:fa160238北京
[咨询时间:201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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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韩明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8920580866
积分:8627
]
回答时间:2011-01-14 20:12
韩明
劳动法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如果你与公司没有办理工作交接期间的约定,你按公司要求进行交接,应该属于你的工作内容,公司应该支付交接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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