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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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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629什么是编号?

我该怎么办

2008年3月1日转让了一间铺面给乙方,转让费是2.5万元,我要乙方跟房东签合同,乙方为了房东不加租金,(乙方的母亲、女朋友)都让我跟房东说现在是我跟乙方一起合作,按我原来的合同,乙方负责管理,有什么事情,乙方都要叫我出面跟房东谈,由于乙方经营10个月不善,(2008年12月份)想转让铺面,就跟房东谈我们想转让铺面,房东同意,但要从转让费中抽2000元,乙方和我都同意,有人要铺面了,我就叫房东过来跟要铺面的人签合同,房东说现在忙,就没有签成功,后来又有人要铺面,并且收了定金2000元,我在场,是我给要铺面的人写收条的。

签收人是乙方,后来那个要铺面的人由于资金不够的原因,打电话给乙方说不要铺面了,定金也没有退给她。

第二次有人要铺面,乙方告诉我也收了2000元定金。

(那时我在外地,没有经历这次谈判)他们三人就跟房东谈签合同的事,房东说要抽转让费8000元,乙方就跟房东谈了一天,最后房东要6800元,乙方也同意,在谈到现在要铺面的那个人三年合同期满后,房东按折旧费收回铺面...那个人就不想要铺面了。

2008年12月27号乙方找来一个律师,说乙方现在没有保障,要我跟乙方解除我与乙方2008年3月1日签订的铺面转让合同协议。

他说乙方没有跟房东签订合同,要我跟房东处理这件事情,希望我把铺面转让出去,再跟乙方结清所有费用,乙方在承租期的水电房租费由乙方承担,但是签协议书时又是另外一个版本,是要我返还已经收了乙方给我的铺面转让费2.5万,我当时没有弄清楚他们的意思,就签了我的名字,也没有要乙方写他收了4000元的收条给我。

2009年1月3日乙方搬出铺面内的衣物,还有电脑桌 和镜子。

乙方2009年2月10打电话给我说他只能承担1月份的租金,2月就不承担了。

2009年2月23日我把铺面以2.3万转让出去,我给房东抽了5000元转让费,(我跟房东谈了7天才接受的)。

现在是我要给乙方:23000-5000-1000(1月租金)=17000元 才合理。

乙方的费用是:4000+17000+5000(已经给房东抽的)=26000元(有1000元是房东收的押金)。

现在乙方要我给25000元。现在乙方要我给25000元如果是这样:乙方就有:25000+4000=29000元 跟本不合里。

我要求给房东5000元是我和乙方对半平分,各自承担2500元,乙方说只承担1000元。

要我给24000元给他,现在他又说后面收那2000元定金已经退还给人家。

现在由于纠纷太大,他要通过法院来解决,他说以前收的定金是他的,如果是这样,我的损失更大。

这件事本来是他在欺骗我的,全由他引起的,为什么要我承担这样的一切后果,他现在一切都不承认以前的事情。

签那个解除协议本来就有敲诈性,不是我的本意。

我现在该怎样降低我的损失呢?

咨询者:pcimm辽宁
[咨询时间:2009-04-02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宋铁军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704098865
积分:3016
]
回答时间:2009-04-02 19:09
宋铁军
你这样复杂的事情,在网站里根本解释不清楚,建议你到当地找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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