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有3个儿子,3个女儿,3个姐姐早以嫁人。我们家有3个儿子,3个女儿,3个姐姐早以嫁人大哥在外多年,有自己的房子和事业,二哥和我们一直在家和老人住在一起。
公婆在乡下有地和房子,在乡上还有一些街面房,还有个配件铺子。
在几年前我们分家了,因为老人不和,二哥和嫂子也不喜欢婆婆,家就是这样分的:乡下的土地房子是我们的,街面上的房屋和配件铺子是哥哥的,另外在乡上也分给我们五间住房,说是方便孩子上学,婆婆我们管,公公二哥管,老人无论是生病还是死亡都由各自承担费用。
分家协议打印了4份,婆婆一份,公公一份,二哥和我们又各一份,大家还在上面签字,按了手印。
请问这份分家协议是否合法有效????还有就是在分家前二哥就偷偷把街面上的房产过户办到自己名下,那样我们的那五间房子还可以要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