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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法律人事解答房产问题(十万火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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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4978什么是编号?

请法律人事解答房产问题(十万火急!)

请法律人事解答:

父母共有二处房产:父母分别各一套产证。

属于母亲产证的一套已过户给一女。属于母亲产证的一套已过户给一女另一套产证人为父亲(现已去世)。

母亲健在,父母共有一子二女。母亲健在,父母共有一子二女(因父亲已去世很多年,产证问题一直无法解决!)。

母亲与子女有共同协议:1。母亲与子女有共同协议:1一女愿将从父母处过户得来的房产再过沪给一子。

2。2母亲愿过世后将属于自己房产部份给二女,一子愿放弃此处属于自己部分房产(因已得一处房产)。

问:1、四人之间的房产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2、母亲部份是否需公证?3、现在可否更改该房产证?3、可否申请法院析权?如何办理?4、请法律人事帮忙一一解答我的疑问!

十分感谢!

咨询者:fa158000上海
[咨询时间:2011-01-0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陈胜法律师
[地区:江苏-徐州市
手机:13685112638
积分:55548
]
回答时间:2011-01-09 18:28
陈胜法
想你这样的问题,可能不能让你满意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1-09 18:51
魏国鹏
1.四人之间的协议是生效的,无须公证,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规定: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可以要求法院对该房屋进行确权,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规定: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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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嬛菁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3901616841
积分:3004
]
回答时间:2011-01-10 10:04
范嬛菁
此事涉及父母共有财产析产以及对父亲遗产的继承问题,最好通过法院析产继承,然后办妥相应的房产过户手续。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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