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向您咨询一个问题。
家里唯一的老人没有遗嘱去世了,留下一处公租房,即有使用权的房屋。老人有二个儿子,大儿子在天津,有自己单独的住房,户口也不与老人在一起,但经常过去照看老人。小儿子在外地,节假日去看望老人,也为老人购买食品、衣物等。请问:
1、该房屋的使用权能继承吗?
2、两个儿子都有可以继承吗?
3、如果其中一个儿子继承,需要征得另外一个儿子的同意吗(尤其是外地的一方)?如需要,要提交什么证明?
4、天津的大儿子不征得小儿子同意能办理过户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