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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额外跟我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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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4532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对方额外跟我要1万元

我是10月20号,把一个行人大母脚趾头压骨折了,我负全责,我上的全险,我在交警部门押了1万押金,已经给对方垫付4千了,但是他现在出院了,调解的时候,额外跟我要1万元,说营养费误工费,要不就不结案,如果他一直拖我们不就结不了案了么,请专家指点,谢谢。

咨询者:臧英帅...辽宁
[咨询时间:201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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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1]

最佳答案

陈微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71009271
积分:1856
]
回答时间:2011-01-08 10:22
陈微
根据您的叙述,您是交通事故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受害方要求的损害赔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是他说要多少就给多少的,至于说营养费和误工费都要有相关的票据支持其主张,没有根据的说法也不会支持,你可以让他去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确定您应该给他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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