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给别人钱时,借条是2年到期。我借给别人钱时,借条是2年到期但其间口头约定每月给付我利息, 现归还日期到了一半时, 利息却少给4个月的, 并对我催要利息不理不睬。
对此,
我是否可以其不履行合约提起诉讼, 要求债务人提前给付本金及所欠利息。
请指教,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