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关于劳动关系的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53690什么是编号?

关于劳动关系的问题

我朋友原在a局下属集体公司,15年前内部借调到主业岗位工作,只签1年合同,

没有再续签,借调期间工资由a局发放。工资比同岗位主业职工少一半(合同中写

明,实际执行为只发工资,不发奖金)。去年,该局背b局合并,集体公司为b局

下属集体公司。我朋友被遣返原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目前,b局实际为国企。

问题:

1、我朋友已经借调15年,编制是否应算主业?

2、因单位合并遣返是否可以要求补偿?

3、由于在主业工作已经15年,回公司后已经不能适应原有工作应怎样安排?

4、是否违反同工同酬原则。

咨询者:fa156494辽宁
[咨询时间:2011-01-0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田洪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521944200
积分:14799
]
回答时间:2011-01-05 21:32
田洪涛
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和实际工作单位而定。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1-05 22:30
魏国鹏
可以要求单位给与经济补偿。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