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早已去世,母亲健在。之后房屋拆迁。我们共有四个子女,我老小。母亲用拆迁款购置一套二手房,委托我全权代理办其手续,提到这套房过户到我名下去(曾经也说过),由于我是代理办理人所以不能直接过户于我名下,所以我直接就过户到了我的孩子名下,我的孩子5岁。其它兄弟姐妹不知道,母亲不让说。母亲还给我写了一份赠与证明,按了手印。拒现在也已有一年多的时间了。
我要说明:在母亲购置这套二手房之前,将钱分为了两半,一半买房,一半分给了四个子女,每个人都是银行打款方式付给他们的。
请问,一、当其它兄弟姐妹知道情况后,争夺有效?哪种情况?
二、如果母亲有一天反悔有效吗?在什么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