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杭州一家软件科技公司上班,在2010年12月北公司辞退,然后公司给我1000元工资,另外4000元老板给我写的欠条,说在2011年1月4日上午11:30分之前给我,但是他们找各种理由不给我,我家是外地的,很困难,他们非让我写什么保证书,如果我研发的产品出现一点问题,我都随时必须去给维修好,我觉得这个和工资没什么关系,这是故意不给钱,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