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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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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1462什么是编号?

正当防卫

今年12月24日,我被前夫打伤眼睛后,想要他到派出所去,就去拿他车钥匙,在他发现后,他先掐我脖子,我反抗时,咬到他的手,我这属于正当防卫吗??

咨询者:fa154048湖南
[咨询时间:2010-12-30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肖桂林律师
[地区:安徽-合肥市
手机:13505606592
积分:1557
]
回答时间:2010-12-30 09:14
肖桂林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应该属于正当防卫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0-12-30 10:37
董杜骄
正当防卫,是对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实施侵害的行为采取不超过必要限度的制止性的损害行为。根据你所述事实,应当属于正当防卫。
邓赞林律师
[地区:湖南-娄底市
手机:15073829368
积分:5284
]
回答时间:2010-12-30 10:40
邓赞林
属于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
黄甫林律师
[地区:湖南-株洲市
手机:13574276076
积分:1003
]
回答时间:2010-12-30 14:01
黄甫林
在好掐你脖子时,你咬了他的手属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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