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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领导利用转制占有大量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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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0536什么是编号?

单位领导利用转制占有大量股份

请问:多年前国企因经营不善,转制成股份合作社。

当时单位领导及骨干硬性规定其员工的购股份额,从而自己占有大量股份,并且让所有参股人签字生效。

这样的成立的股份合作社合法吗?是否有利用职权侵吞国家资产之嫌?

咨询者:fa153075上海
[咨询时间:201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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