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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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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9347什么是编号?

婚姻问题

我们结婚两年,因为性格不合要离婚。我们结婚两年,因为性格不合要离婚婚前他妈妈给买的房子付了首付,婚后贷款我们共同承担。

现在房子3年增值了约30万,这部分应该怎么分?我大约应该拿多少?希望能给个大概的数目,谢谢。

咨询者:fa151801吉林
[咨询时间:2010-12-24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高敏强律师
[地区:广东-佛山市
手机:15976671642
积分:659
]
回答时间:2010-12-24 15:21
高敏强
你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不过由于婚后共同供房,所以你要支付一定的补偿给对方
袁晓东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521853315
积分:4742
]
回答时间:2010-12-24 15:52
袁晓东
房子只要是在婚前取得的,那房子就是你的财产,对于对方贡献的部分按共同还贷的一半处理,增值的部分按照婚后还贷的数额占整个房屋购买价格的比例确定双方的份额。
陈胜法律师
[地区:江苏-徐州市
手机:13685112638
积分:55548
]
回答时间:2010-12-24 19:15
陈胜法
要看房子现在市场价格是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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