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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收土地补偿不合理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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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81302什么是编号?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收土地补偿不合理不合法,

我是吉林省长春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街道万顺村大房身屯村民。

我村2004年土地征收补偿不合理不合法,我们原种植的是蔬菜(菜田),上报申请审批文件时在《勘测定价报告》和《土地补偿及安置意见》表错误填写上报为旱田(因为菜田和旱田补偿价格是不一样的)。

我们菜田证据有在1997年-2000年长春市朝阳区委员会、朝阳区人民政府和朝阳区大屯镇委员会、大屯镇人民政府评为无公害蔬菜生产先进村(有五张蔬菜基地奖状)还有1999年九月八日,万顺村大房身屯被长春市人民政府指定为长春市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并建立了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标志(照片),还有大房身屯蔬菜地录像光盘一张。

所以我们一直通过信访向各级政府反映,我们原种植的是菜田错误的上报为旱田。

我们申请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依法履行保护被征地农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职责,挽回被征地农民经济损失。

最近12月6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作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内容:土地征收是按照测绘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报告》中所确定的实际地类和面积数量,据此制作《土地补偿及安置方案》经被征地单位(万顺村委会)确认签字盖章后,随其它征地材料一同逐级上报进行审批。

在2017年高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就此事信访作出了同样的答复,本人不服向上及部门递交了复查申请至今没有结果。

最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给出的是同样的答复。

我认为当时征收土地时《勘测定价报告》和《土地补偿及安置意见》未履行有关法定程序,缺乏真实性,因为被征地村民没有在《勘测定价报告》和《土地补偿及安置意见》签字确认。

恳请律师帮忙如何办理,我们缺少法律知识维权太难了不知如何是好。

首先我代表全体村民谢谢!

咨询者:fa214766...吉林
[咨询时间: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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