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帮助我奶奶资讯遗产继承相关法律。
遗产(房产)位于四川成都一居民住宅楼,四川成都并且有购房限制。
某时间段,爷爷于奶奶成婚,育有小儿子,其余均为前生。
爷爷同奶奶属于2婚,育有3女,且不在爷爷户口名下。
奶奶同爷爷属于2婚,育有3男,大儿子不在户口名下,二儿子及小儿子在户下
目前状况:爷爷去世并且房产未更名。爷爷的三个女儿对此并无问津。
奶奶意愿:年纪大了,避免以后的纷争,决定将此房产采用平均分配给3个儿子。并拟写相应的房产继承(遗嘱)
提问:1.爷爷不在名下的3个女儿是否有继承权或没有继承权;
2.奶奶的平均分配是否允许,则否将如何分配;
3.拟写房产继承(遗嘱)是否需要公正;
4.(个人问题)如按照奶奶意愿平均分配,如遇1儿子病逝,继承部分将如何划分;
5.相对应的3个儿子户口均不在成都,但成都有购房限制,如继承的话如何处理。
以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