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5年5月进南京公交公司工作的,至今5年没有为我缴纳住房补贴,我去公司找领导,领导给我的回复是说我1986年至1991年在梅山钢铁公司有过5年临时工工作,这的确是我本人在进公交公司填写个人履历时写的,我跟领导说那就是临时工,农民工,没有任何保险和其他的社会保障,我的社保从2013年才交,有南京社保中心证明,另外,2016年南京公交公司搞过一次职工工龄审核,没有及时通知我。
现在领导说开过办公会讨论过了,按南京公交公司内部文件,说我不享受住房补贴,没有住房补贴,请问律师,根据我的情况,是否有住房补贴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