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19年9月买了浦东的2017年竣工的二手房,现已网签,首付款已打给上家,未过户,现房子钥匙已拿到,因上家是自己精装修一年左右,现发现房子东墙面大面积渗水撕开墙纸多处发霉,前后阳台多处渗水现象明显,到物业查了在2018年9月东外墙和内墙有维修记录,并且房主签字的。
回忆起看房时问过上家东山墙是否渗水,他避开话题,唉!我怎么没反应过来呢,如今踩坑了,我该怎么维权。
望房产专业律师给个方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