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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棚改,补偿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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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78204什么是编号?

2012年棚改,补偿不合

2012年棚改,补偿不合理未签字,2014年法院判败诉,2019年3月22日被强拆,次日,当地政府网按违建强拆发帖。

2016年11月11日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第14条中明文规定(未征得原土地使用权人同意的,不得进行改造开发。

)政府还可以执行2014年的裁决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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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fa214765...手机咨询
[咨询时间:2019-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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