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辈共三兄弟姊妹,我父亲老大,姑姑行二,叔叔最小,祖辈在父辈未成年就全都去逝了,祖辈时是搞大集体吃大锅饭的,祖父母去逝后,土地承包制才实行,父辈分到三个人口的土地,后来我的爸爸和小叔相继去逝,且小叔未留有子嗣,父亲只有我一个孩子,今本人(女)已成年,出嫁的姑姑未经我允许占用、耕种我父亲叔叔留下的田地。
这
种情况出嫁姑姑是否该继承父辈留下的土地财产,我应该怎么做。
还望老师们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