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该向哪个部门申诉?
我的一件民事案件,一二审败诉,向省高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院不抗诉,后来发现了几份新证据,向省高院申诉,向省高院说这个案子已经受理过就不可能再受理了,要我找检察院,检察院也说这个案子已经受理过就不可能再受理了,请问我该向哪个部门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