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8.10入职,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未盖章,也没给我一份,由于劳动合同都是固定模板的,约定试用期3个月,签三年,劳动合同内无涉及工资的约定) 我的个人简历上签的是:试用1个月3500,转正4500.由于在那边工作临近三个月,还未转正,就跟总监协商我的转正事宜,于11.5,总监在我的简历上签署:转正工资按照4800/月核算,并在我的转正单上签署10月份开始转正。
后续我被告知,董事长未签我的转正单,于11.16当天告知:我试用期不合格,给予辞退。
目前我手上有的资料:简历照片,转正单照片,工作证照片,工资条照片。
(劳动合同未拍照,也没复印)
现我申请仲裁,想了解一下,我的请求事项须如何填写,申请赔偿多少金额较为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