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出生的时候因为产程时间太长导致重度缺氧,出生后就送去了儿童医院,住院一个月。
原本以为出院后孩子就好了,没想到因为缺氧太严重大脑受损导致孩子重度脑瘫。
出现此种问题,我认为原生产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在当时产程长达三个多小时。
而在此期间医院没有做过任何措施,直到快三个小时的时候才实施侧切,而最终导致孩子出生后就没有哭声,即使如此,医院还是没有把真相告知却产妇及家属。
只是轻描淡写的说呼吸不好,而且医院在没有任何专业设备和专业人员的情况下自己在施救。
后来没办法才打120求救。后来没办法才打120求救而这一举动却延误了孩子的抢救时间,整整耽误了两个小时之久。
我想咨询一下像我这种状况可以自己去立案吗?因为孩子出生后住院加之因为照顾孩子我跟爱人都不能上班,几乎没有收入。
也没有钱去请律师打官司,但是不追究医院责任又心有不甘。
求好心的律师帮忙指点一下!